×
  • 登录

注册账号 |  忘记密码

微信账号登录
海口过年的时候的风俗

腊月廿三夜以茶酒送灶神。除日迎神如之,是日以树枝扫室尘,换炉灰、洗神牌,日夕置酒辞岁,贴春联,易门神以迎新岁。元旦以爆竹开年,拜年贺禧谓之迎春。

自除夜至初二张灯通夜,若有灯灭、爆不响等事,咸以为不祥。

初二互往拜贺,谓之拜年;初三书帖钉赤口于门,谓之禁口。元宵张灯制彩扮演故事,谓之游灯。或无子而思接灯者,群以此馈之,谓之赐丁。盖灯与丁同音。受者则酬之以宴。

初一二若有不祥事情,咸于元宵作歌解之,谓之破兆。自元日至此,昼夜戏打秋千,过元宵乃止。更有妆军游神等事。

1家家户户都会在门上倒贴福字。

2春节来临之前会在门上贴春联。

3春节是个团圆的日子,家人会聚在一起吃年夜饭。

4家中长辈会给晚辈压岁钱,取平安的意思。

目前,海南省并没有出台烟花爆竹燃放的具体规定。因此,海南省的春节烟花爆竹规定应参考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,具体如下:

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、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场所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燃放烟花爆竹。

禁止在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、楼梯、屋顶、阳台、窗口燃放烟花爆竹。

禁止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区域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。

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。

禁止燃放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烟花爆竹。

在春节期间,为了确保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,建议海南省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烟花爆竹管理规定,加强宣传和监管,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全、祥和的春节。

根据海南省2018年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春节期间禁止在城市居民区燃放烟花爆竹,禁止在景区、公共场所、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燃放烟花爆竹。同时也禁止销售、运输、储存超过规定数量的烟花爆竹。对违规燃放、销售、运输、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,将依法处以罚款、收缴、行政拘留等处罚。所以在海南,春节烟花爆竹规定非常严格,应该尊重规定,保障公共安全。

据海南省公安厅通知,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和环保,海南省禁止在城市区域和重点区域使用或销售烟花爆竹。同时,禁止将烟花爆竹带入旅游景区,违者将被罚款。仅在乡村、山区和海岛等非城市场所,并符合使用安全条件的情况下,方可使用烟花爆竹,但需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登记。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罚款、收缴烟花爆竹、开出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等。大家在庆祝春节时,必须注意安全和环保,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。

以上就是关于“海口过年的时候的风俗”的全部内容,希望能帮到您!


免责声明:本网刊载此文,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kangmeiyishou@163.com,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。


本站访客:1031722